中心制度

当前位置:首页 >  > 规章制度 > 中心制度

实验室保密制度

2024/3/21 17:57:01

物理实验中心实验室保密制度

第一章 总 则

第一条 为了加强实验室的保密工作,维护实验室技术秘密的安全,确保实验室科研成果的保密和利益的实现,制定本保密制度。

第二章 保密责任

第二条 实验室负责人是实验室保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,对实验室的保密工作负总责。

第三条 实验室制定专人负责实验室保密工作的组织、协调和监督。

第四条 实验室人员应当具备保密意识,遵守本保密制度,积极配合实验室保密工作的开展。

第三章 保密管理

第五条 实验室应当明确保密工作的组织责任、权限和流程。

第六条 实验室应当对各类技术资料、实验数据、科研成果等保密资料进行分类管理,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存储和限制访问。

第七条 实验室应当对保密资料进行备份,并存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。

第八条 实验室应当建立访问记录和使用记录,对进入实验室的人员进行登记,记录其访问和使用情况。

第四章 保密技术和设备

第九条 实验室应当采取各种措施防止技术泄漏和信息被窃取,对保密技术和设备进行保护。

第十条 对于外部人员,实验室应当严格控制其接触实验室内部的保密资料和技术装备。

第五章 保密培训和监督

第十一条 实验室应当定期进行保密培训,提高实验室人员的保密意识和技能。

第十二条 实验室应当建立保密工作的监督机制,对保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。

第十三条 对于违反保密制度的行为,实验室应当依法进行处理,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。

第六章 附 则

第十四条 对于本保密制度未包含的内容,应当按照有关法律、法规和规章办理。

COPYRIGHT 2000-2029 国防科技大学文理学院. 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备:xxx号